曲靖市对机动车驾培市场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14-10-20 11:21:55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为加强曲靖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及发证工作,杜绝不正之风;市“作风办”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和发改委,从9月下旬开始,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治理。

明确治理目标。一是规范培训市场,打造“诚信市场”。二是规范考试流程,打造“廉洁驾照。三是规范收费标准,打造“阳光收费”。

突出治理重点。一是加强驾校内部管理。督促驾校就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学员权益保障等事项向社会做出规范性公开承诺,并将放大的承诺书固定在醒目位置;建立教练员管理、车辆使用维护、安全驾驶等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驾校培训流程,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开展培训;畅通驾校管理人员和教练员违规行为投诉、受理、处理渠道。对驾校聘用无资质人员或因违纪违规被其它驾校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开除的教练员执教的,由驾校进行清理;对驾校相关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措施不到位、教学培训不规范的,由主管部门监督改正;严格收费标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透明度,对违规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由价格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对驾校管理混乱,出现教练员吃拿卡要的,由主管部门报请上级责令整顿。二是加大对执教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教育和引导教练员恪守职业操守、廉洁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故意缩短培训学时的行为予以追究处罚;对培训过程中言语不文明、态度粗暴或不随车执教等行为进行严肃惩处;对故意歪曲或误导学员,以插队培训、疏通关系、提前考试、加注燃油、维修车辆、统一食宿或培训过程中带领学员逛乡街、购物等名目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坚决查处,并及时由主管部门列入教练员“黑名单”,清理出教练员队伍,禁止其在我市范围内再从事教练工作。三是规范考试流程。督促考试中心就考试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考试流程等事项向社会做出规范性公开承诺,并将放大的承诺书固定在醒目位置;健全考官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并严格执行;完善学员网上自主预约考试,公开扣分情况和考试结果,规范考试全程电子化评分和监控管理,净化考试环境,杜绝人为干预考试等行为。四是强化主管部门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驾校经营、教练员执教和考试发证等工作的管理力度;建立严重违纪违规驾校和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明确工作职责,扎紧制度“笼子”,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惩处力度。

严格方法步骤。专项治理已从9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检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下属单位和驾校开展自检自查并做出公开承诺,以问题为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作风办”。二是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明察暗访等方式进。三是整改总结。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进行全面整改。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考试中心及驾校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执行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对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并报送市“作风办”。  

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专门成立了曲靖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对社会公布了联系电话;要求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相互协调、互相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客观公正进行评价和处理;市“作风办”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严肃问责,并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