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三名干部违反抗震救灾工作纪律被通报

发布时间:2014-10-17 08:31:1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10月14日,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10·07”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监督检查组发出通报,县农业科技局局长陈刚、县农业科技局副局长王强、县地税局局长贺宾擅自批准或安排参与抗震救灾的干部离开包保区域,违反抗震救灾工作纪律相关规定,给予其通报批评。

10月7日,景谷发生6.6级地震,虽人员伤亡小,但受灾面积大,房屋破坏严重。为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景谷县下发《关于成立景谷“10·07”地震千名干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包保责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干部到永平镇受灾村组开展包保工作。《紧急通知》要求,从10月11日起,各包保工作组所有成员须按照分组要求到达责任区,迅速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由各工作组组长审批。

普洱市、景谷县纪检监察机关成立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中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及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从严查处问责。

各监督检查小组每天都要深入各个点开展监督工作,陈刚、王强、贺宾三人违反工作纪律,擅自批准或安排参与抗震救灾的干部离开包保区域,就是监督检查小组在督查中发现的。(苏贤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