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纪委“六个最”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发布时间:2014-09-10 16:27:51   来源:曲靖市纪委

9月9日,曲靖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办案安全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省纪委9月4日专题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上,曲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田华兵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保持警惕,树立“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忧患意识,做到“六个最”,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一、最到位的认识。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一旦出现办案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不仅仅是涉案人员和办案人员会受到伤害、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办案工作遭到全盘否定,而且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反腐倡廉工作的大局、干部的前途命运。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办案工作“安全至上”的重要性,任何时候都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防范放在办案工作的首要位置。要把“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底线”,用最深刻、最到位的认识,来谋划和对待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高效办案工作。

二、最深入的教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抓深抓实办案安全教育,强化办案安全意识,让办案安全入心入脑,尤为重要。要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中组织开展一次办案安全文件规定的再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高效办案的相关规定,学习办案监控、安保、陪护、谈话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相关实施细则、工作守则,做到职责明、要求明、纪律明,增强法纪意识,强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理念;组织开展一次办案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导办案人员深刻吸取办案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组织开展一次犯罪心理学的专题学习,提高把控调查对象心理活动的能力,提高应对调查对象过激心理反应的本领,增强安全防范措施的针对性和预见性。

三、最明确的责任。市纪委已经和各县(市、区)纪委、各办案室负责人签订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书。对办案安全进行“签字背书”,只是一种形式,传导责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才是根本目的。要通过“签字背书”,明确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办案人员、案管人员、陪护人员的安全办案责任。各级负责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人,在落实办案安全责任上,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在今后的查办案件工作中,市纪委案管室和各县(市、区)纪委要与办案人员签订安全和保密责任书,明确责任。

四、最严密的措施。要对现有的办案安全制度规定进行一次梳理,进一步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高效办案制度,规范办案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要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用制度规范办案行为,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高效贯穿于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高效办案制定严密的防范体系。要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办案工作的每个时段,体现到每个细节,严格执行办案场所值班交接、办案区出入、对象饮食服药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把办案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五、最严格的监督。责任明确后,关键在于监督落实。要对办案场所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对办案工作开展情况、陪护人员履责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办案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全程监督,用密集的抽查检查来实行最严格的监督。

六、最严厉的追责。执行办案安全纪律没有丝毫的余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同样要追究责任。凡是执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高效办案制度规定、工作纪律不到位、不严格的,一律严厉查处;产生不良后果的,严格按照党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