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开展州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4-06-23 11:16: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为县委书记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做执政为民和廉洁自律的模范……”。这是310日,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对拟任州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时提出的要求。

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及时预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效措施,体现了党组织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唐定文指出。

谈话主要围绕强化职责、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团结干事、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履职、做执政为民和廉洁自律的模范,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四个方面进行。提醒告诫拟任州管干部自觉把权力和责任用在谋划发展、推动发展上,牢记“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的要求,以案为鉴,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不染不正之风,不取不义之财,不做违法之举。

任前廉政谈话后,拟任州管干部作出表态并签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任前廉政谈话情况存入干部廉政档案,纪检监察机关跟踪回访。

“州纪委全会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作出部署,党委研究决定任用干部,需纪委廉政谈话后才能下发任职通知,州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将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唐定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