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小小“村监会” 彰显“大身手”

发布时间:2013-10-29 10:29: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村干部  困难户  百姓家  人人管到
    家住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东升社区的邓元辉,是该社区残疾人之家的残疾人联络员,从2010年4月份开始,邓元辉经村民选举,又有了另外一个身份,即东升社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这天,他正和其它几名监督委员会的委员一起去慰问一家低保户——甘仁惠。甘仁惠和丈夫黄伟都是残疾人,腿脚有些不便。夫妻俩靠捡废纸板去卖和修理自行车的微薄收入,共同支撑着这个家。除去每天吃药,还要供孩子上学,生活很是拮据。然而,自从两年前被评上了低保户,黄家每月每人有了50元的低保费,同时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措施,这一切对这个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像黄家这样的困难户在东升社区里还有几家,但如何评选低保户历来都是个难题。由于每年提交申请的困难户都有不少,而名额毕竟有限,往往都由社区干部内部评选,这样一来,没有被评上的困难户意见很大,甚至出现了无理吵闹、上访等现象,这让社区低保工作陷入了“好人难做”、“好事难办”的怪圈,影响了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社区里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后,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低保户的评定终于有了一个令人满意的方式。
    原来,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农村低保户的评选一改往年由村组干部说了算的局面,而是在所有申请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大伙儿分别说说自己的难处,又听听别家的困难,然后以一种公开、民主、透明的方式评定。这样一来,排解了困难群众对社区干部的怀疑和误解,让原来棘手的评选工作在一个和气、谦让的气氛下得到圆满解决,真是两全其美。
    招投标  修道路  签合同  事事操心
    东升社区村民监督委员会除了帮助化解干部与群众间的矛盾外,它还有很多工作,比如招投标、修道路等等,都有监督委员会的委员参与监督。“好新家购物广场”是华宁县盘溪镇的一家大型超市,经营着服装、食品、玩具以及各类生活用品,给周围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然而,当初兴建这个超市的时候,投资商却面临着诸多困难。面对各种阻力,邓元辉不怕困难,坚持到周围住户的家里做思想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经过两个多月的劝说,邓元辉的真诚终于改变了住户的态度,他们同意把自家占用的土地归还给社区,在邓元辉的监督协调下,超市终于建起来了。原来的空地被改建成超市,不仅方便了周边群众的生活,同时,一年十几万的租金还给集体增加了一笔可观的收入。
    监督委员会委员参与全程监督社区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是为了督促阳光操作,杜绝暗箱操作、发人情包等现象,壮大社区集体经济。此外,征地拆迁、集体经济合同、集体土地流转等一系列重大事项都要接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比如东乐路的修建,在邓元辉每天风里来雨里去的监督下,一条八十米长的东乐路,仅用了两个月时间就完成修建,一改过去晴天灰雨天泥的状况,给周围住户带来了方便。邓元辉说,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保证工程建设按时间、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对此村民们都很满意。
    村财务  村干部  公权力 样样监督
    监督委员会人员虽少,但权利可不小,它围绕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活动,保障群众对村级事务的质疑、建议、反映和举报等监督权利,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委员不仅要监督村里的财务和资源,更要监督村组干部的一言一行,比如为民办事是否落实,有没有贪污、挪用村里的集体财产等等。当初建立这样一个委员会,就是由于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村级公共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这不但影响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还导致“村官”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开展。为了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切实解决好村民自治谁来实施监督、怎样监督的问题,更好地促进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2010年4月,华宁县作为玉溪市第一个试点,率先在全县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通过近一年的运行后,华宁县77个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基层的惩防体系,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运转协调的体制机制,让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11年3月,玉溪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全市村民监督委员会筹建工作有序开展起来。到2011年底,玉溪市656个村(居)民委员会通过选举产生了首届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顺利,成效逐步显现。2013年,村民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同步进行了换届。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立,解决了长期以来村“两委”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成为了村“两委”的重要参谋和助手,同时又是村“两委”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如今,调节邻里纠纷,监督低保发放,受理信访问题等等,村民监督委员会已经成为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减震器”,监督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认可。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农村的村务公开工作有了较大改变,群众看得懂的“明白账”增多,村务管理透明度增大,很多因财务、村务管理可能引发的上访隐患得到了化解,不少地方甚至已经出现了“上访不如找监委”的好现象,更重要的是,这小小的“村监会”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在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农村上彰显了它的“大身手”。

(玉溪市纪委宣教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