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网络举报信息反馈机制

发布时间:2013-03-04 14:46: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风改进、预防腐败、惩治腐败被列为2013年云南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网络举报和实名举报处理情况的信息反馈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把少数法院干警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腐化堕落和严重失职行为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和管理权谋取私利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查案工作的重点……这是记者在最近召开的云南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最新消息。

明察暗访等方式

整治不良作风

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始终保持与广大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法院工作人民性的体现。省高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人民法官公道正派、可亲可信的人格魅力和职业形象。为此,省高院制定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的若干规定》,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并在全省法院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

在省高院2013年的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中,晚报记者注意到一些细节:将督促各级法院和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和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领导干部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纠正以权谋私、庸懒散奢等行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着力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并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整治不良作风;要建立健全整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防止已经整治过的问题重新反弹。

省纪委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董敏表示:“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严查法院干警充当“保护伞”案件

法院的队伍廉洁问题,向来是法院工作的重点,这是公正司法的保障,也是建立司法公信的基石。对下一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省高院在会上进行了部署:加大办案力度。把少数法院干警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腐化堕落和严重失职行为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和管理权谋取私利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查案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对举报线索的排查力度,健全群众举报受理、违纪线索核查、重大案件督办的案件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对网络举报和其他实名举报处理情况的信息反馈制度,提高案件初核、调查取证、定性定案、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教育保护职能。坚持教育在前、规范在前、监督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法官干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

(夏体雷 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