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春节期间,省纪委省监委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本次对发现的5个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春节前夕,省纪委省监委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本次对发现的6个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春节前夕,省纪委省监委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本次对发现的7个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日前,楚雄技师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卢显亮同志,因对其位于楚雄市景泰园小区的别墅进行装修时,违反有关法规,违法加建、扩建房屋,给小区管理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被追究责任、予以诫勉谈话。

1月21日、22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连续通报了省地矿局党委和省有色地质局党委主动曝光巡视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今天,继续对省司法厅党委的整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020年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政法委高位统筹、精心部署,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果断出击、同步推进,会同公安机关打掉了盘踞在保山三十余年的以乔永仁、乔连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团伙。

1月21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通报了省地矿局党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

2020年9月29日至10月1日,省地矿局、省有色地质局、省司法厅等3家省直单位党委先后主动通报曝光了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公开作出关于抓好整改落实的承诺。

“经过反思,我对自己的这种失信行为感到深深的愧疚,更重要的是我对不起领导和群众的信任,愧对领导和同事的关心,给单位抹了黑!”近日,兰坪县某单位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其书面检讨材料中这样写道。

“通过组织对我的谈话,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如果连党费都不愿意自己交,那绝对算不上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巍山县南诏镇文笔村党总支原书记夏学坤在检讨材料中写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顶风违纪,执法违法,不收敛、不收手,必然受到严肃查处。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恳请组织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芒市五岔路乡石板村党总支书记祁勒文在审理谈话时忏悔道。

“当初只是想着要与群众搞好人情世故关系,将村上的办公经费挪作参加农村婚丧宴请的礼金礼品,现在想来,这都是私心作祟……”丘北县树皮乡小坝心村委会原主任陶忠南对于自己的所作所

“单位纪检部门的同志找我谈话,让我不要再玩鸟,虽然写了保证书,但是我错认为这只是一种娱乐方式,依然放任自己通过斗鸟赌博,违纪又违法。现在,我诚心接受党组织的处分。” 与纪

“为了提高我们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体现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我错误地认为发放年底燃油、通讯等补助和带职工外出游玩是为职工谋福利。加之平时对相关政策学习不够,一直沿用老思想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