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全链条”澄清正名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5-02-17 09:12:38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经核实,反映纪某某的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日前,一场澄清正名会在富民县散旦镇会议室召开,受到不实举报的纪某某倍感温暖。

近年来,富民县纪委监委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将澄清正名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通过澄前方案定制、澄中研判方式、澄后暖心回访等全链条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释放“为清白者撑腰、为担当者护航”的强烈信号。

“澄清正名不仅是对党员干部个人的保护,更是对全县政治生态的净化。”富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提升澄清正名工作质效,相关事实调查清楚后,办案部门首先向被反映人发函反馈,针对被反映人的需求按照“一案一策”原则个性化定制澄清工作方案,推动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化、常态化。2024年以来,累计为20名党员干部和4个单位(党组织)澄清正名。

澄清过程中,根据案件性质和造成的影响程度,精准研判澄清正名的方式和范围,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以“现场+视频”形式依纪依规依法为受到失实举报者澄清正名、消除顾虑。适时邀请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参与监督澄清正名工作,将信访工作全面“晒在阳光下”,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工作热情。

澄清正名并非“一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澄清正名工作始终,教育引导被举报人正确看待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完善暖心回访机制,根据被澄清对象的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量身定制”回访方案,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和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被澄清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以及心理状态等,激励干部放下“包袱”,集中精力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消除干部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受到的影响,用组织的“加法”为澄清对象“减负”,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

此外,富民县出台了《富民县容错免责事项事前备案办法(试行)》,细化了容错纠错备案主体、内容、流程等事项,明确7类情形可备案容错免责,10类情形厘清备案后不能被容错免责,坚决立起容错纠错“硬标尺”。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做到“当容则容,应容尽容”,让冲锋在前的干部“不担心”,为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干部开辟广阔天地。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分管领导表示,将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集中会商机制,强化诬告陷害线索甄别,根据诬告陷害人身份和造成的后果等不同情形,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钱媛媛 唐庆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