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专项纠治村规民约制定中的形式主义

发布时间:2025-01-22 09:22:48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走深走实,2024年以来,永平县纪委监委从纠治村规民约制定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入手,以村规民约的修订、执行、内化为切入点,因地制宜“量体裁衣”,推动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提供制度保障。

此前,永平县纪委监委在监督调研中发现,全县75个村(社区)原有村规民约有的存在由少数几个人“闭门造车”而成、与群众民主协商不够充分、不结合本村实际情况、不具有可操作性等形式主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对此,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向县委报告,确定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下发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工作的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村(社区)按照“目标清、程序清、内容清、主体清、方式清”的要求,对村规民约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并突出依法有序,聚焦移风易俗等方面进行修订完善。

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社会工作部对村规民约制定的原则、标准进行严格把关,督促乡镇和村(社区)坚持因地制宜和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村(居)民主体作用,做到“题”由民出、“策”由民定,从当前村级治理的热点、难点出发,以补足短板、破解难题为突破口,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什么就规范什么,确保村规民约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发展。比如,龙门乡光映村结合实际,把客事办理纳入村规民约中,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北斗乡梅花村将保护古树古井、增绿增美、管绿管美要求固化成村规民约,用制度保障村庄面貌由“一时绿美”向“持久绿美”转变等。

村规民约不是一纸空文,更不是墙上的装饰品,它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让村民能自觉践行村规民约,永平县通过召开户长会、院坝会等方式,向群众讲清楚村规民约应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具体应怎样规范、怎样落实、怎样惩戒等,增强群众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县、乡镇、村联合成立宣讲小分队,利用集中宣讲、入户告知、喇叭宣传、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定期进组入户宣传解读村规民约,教育引导群众抵制封建迷信、婚丧陋习、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气,让村规民约在广大群众心中有权威、有约束力。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将“清廉村居”建设特别是新修订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纳入对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巡察监督的重点,通过实地走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等方式,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村规民约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及时通报曝光违规操办“无事酒”、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带头遵守村规民约,进一步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我们将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持续对村规民约执行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确保村规民约执行有力,赋能乡村基层治理。”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李如义  施梅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