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严肃追责问责 用铁纪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3-05-22 15:00:07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希望你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对影响水源水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加强水环境管理和水资源保护。”近期,石林县纪委监委对一名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的村组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场久久为功的“硬仗”。石林县纪委监委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为切入口,紧盯重点项目、关键环节,坚决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以监督执纪守护绿水青山。

为抓好生态环保领域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并推动有关问题解决,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了“室组”联动日常监督、“组组”联动横向监督和“室组地+职能部门”联动专项监督模式,推动监督力量整合、监督手段互补、监督工作融合,将“孤军奋战”转变为“联合作战”,形成整体合力,有力释放监督效能“乘数效应”。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发挥熟悉政策、信息快全优势,因时因事派单,各监督组用好深学习、实调查、抓落实工作法,聚焦生态环保领域组织领导、履职尽责、纪律作风、资金使用等方面,对照清单逐项“过筛”。对监督中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制发监督专报,推动系统整改。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形,该县纪委监委紧盯不放,严肃追责问责。据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某垃圾热解站违规占用耕地,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县纪委监委对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震慑效果。在追责问责的同时,帮助有关单位厘清责任,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担的担子担起来,推动问题改进,巩固已有成果,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初步统计,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监督检查3次,督促整改问题16个,处置问题线索4个,立案6人。

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以案明纪、以案为鉴,把梳理查处的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汇编成册,督促有关党委(党组)结合典型案例材料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深入查摆问题,敲响生态环境保护廉洁警钟,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李卿钰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