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让监督“长牙”纪律“带电”

发布时间:2023-02-03 17:11:55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你单位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还存在如下问题……”“你单位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近期,云龙县纪委监委向案发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风险漏洞一针见血找出“病灶”,对症下药开出“治病”良方。

云龙县纪委监委专门就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印发格式及审批程序进行规范,并做成汇编发放到相关科室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此外,要求纪律检查建议书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起草,报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发,纪律检查建议书中必须列明监督、调查所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明确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的缘由及提出的具体建议等内容,确保建议含金量高、操作性强。

为防止纪律检查建议书“一发了之”,让其真正发挥“带电”监督作用,保证整个纪律检查建议书落实过程不“跑偏”、不“挂空挡”,云龙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建议、谁跟踪”的原则,建立专门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通过电话跟踪、约谈提醒、现场督查等方式跟进整改落实情况,跟踪发现建议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两书”作用不打折扣,问题真改实改,切实以纪律检查建议书“小切口”推动做实日常监督“大文章”。

今年以来,该县共发出纪律检察建议书4份,监察建议书22份,督促整改问题37个,推动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管理、廉政风险防控、资金监管使用等方面制度机制20余项;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10余次,不断做好闭环监督;对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延深监督触角、延伸到一线,真正把监督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坚决杜绝“报告落实”和“口头落实”现象。

“我们要切实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达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持续做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的‘后半篇文章’,让监督‘长牙’纪律‘带电’。”云龙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杨银湘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