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丨被遗忘的困难补助

发布时间:2022-10-10 17:31:03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来的路上还遇到一位老党员,拉住我说补助款收到了,特别感谢。其实真正要感谢的是你们,是你们巡察组帮我们发现了问题,不然,这笔补助款还要在账上挂着。”近日,玉溪市红塔区洛河乡一名干部到巡察组办公室提交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报告时,惭愧地说道。

今年7月底,六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洛河乡开展常规巡察。在查阅各村委会的会计凭证时,一张农村困难党员补助经费的入账凭证引起巡察干部的注意,“组长你看,2019年法冲村委会有一笔8100余元的补助经费入账,洛河村委会也有6900余元入账,但这两笔钱年终结余还是留在账上,而且凭证里也没有附补助金的发放记录。”

对农村困难党员进行专项补助是“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基本解决农村困难党员实际困难的一项惠农政策,补助金是否发放到位直接关系到困难党员利益是否得到保障。

这钱是没发?还是挪作他用了?巡察组立即调取明细账和总账作进一步核对。通过翻阅2019年至2021年的账目资料,未发现存在异常支出。

“困难党员专项补助从2019年至今,一共三年都没有发到补助对象手里,一直放在账上,是为什么?” 巡察组首先到法冲村委会,找到既是报账员又是分管副主任的白某某谈话核实情况。

“还在账上?怎么会……”白某某有些惊讶,过了几秒钟,她好像又想起了什么,“可能是我疏忽了……所以钱还在账上。”说着,白某某低下了头。

经核查统计发现,洛河乡下辖的5个村委会中只有2个村委会按时发放了补助款,其余3个村委会在3年间均存在未发放该款项的情况,未发放金额共计45000余元。

对困难党员的补助金因工作疏忽被遗忘在账上,长达三年之久。“虽然说村委会在其中负有主要责任,但‘三资’中心只是在村委会交单子的时候记账,不交单子就事不关己,没有督促资金发放,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经报批后,巡察组将该问题向洛河乡党委进行反馈,要求立行立改,并对相关村委会领导和“三资”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收到反馈意见后,洛河乡党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落实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一次性补发到位,“迟到”的补助款终于发到了困难党员们手中。(红塔区委第四巡察组 刘应芬 红塔区纪委监委 宋婕 || 责任编辑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