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聚焦顽疾刹“酒风” 揪住“小节”正作风

发布时间:2022-08-09 17:23:48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酒后谈论工作;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近日,施甸县纪委监委召开党员、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并在会上提出刹“酒风”的禁令要求。

施甸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以整治党员、公职人员酗酒赌酒、酒驾醉驾等作风顽疾为切入点,不断强化警示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约束,督促党员干部刹酒风、树新风,持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率先制定关于规范干部职工饮酒行为的规定,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禁酒令”的各项规章制度戴上了“紧箍咒”,并将此作为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带头接受来自各方面的制约和监督。

坚持“整治+警示+教育”一体推进,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形式,推动案发部门开展以案促改;对酒驾的党员、公职人员一律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进行实名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今年以来,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问题5期12人次,对党员干部酒驾多发的乡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督促做好整改,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真正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通报案例中的当事人就是我身边的同事,太让我震惊了。我一定会引以为戒,增强纪律意识、法制观念,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一名干部在学习通报案例后深有感触道。

为加强横向协作,强化纵向监督,该县纪委监委整合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成立作风督查工作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深入单位食堂、酒店、乡镇餐馆等场所,排查党员、公职人员违规饮酒的问题线索。同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对公安机关移交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建立台账,调查核实后对有关人员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今年以来,该县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党员、公职人员问题立案审查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正在立案审查9人。(潘继梅  吴明凤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