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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用好用活《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汇编》

发布时间:2021-09-18 16:10:10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现在有人来咨询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文件条款、政策规定,我们都能及时给予准确答复,这都要得益于我们手中的这本宝典。”该工作人员口中所说的“宝典”正是今年省纪委监委牵头编印的《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汇编》(以下简称为《汇编》)。

“相比以往来说,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细化要求散见于多个不同的制度规定中,在进行监督或具体落实过程中,有时需要多部门、多渠道比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贯彻执行的效果。”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汇编》既是“工具书”也是“方向标”,通过学习,不仅有利于党员干部系统了解掌握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更有利于各级党组织精准把握运用和贯彻执行。

据了解,《汇编》在内容设计上量多料足。正面清单做到全面具体,准确罗列出现有的制度规定,为履职提供正向指引;负面清单落细落小,详细标明现行制度明令禁止事项。正面、负面清单的内容涵盖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外事接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10个方面,共列出正面清单168条、负面清单98条,既突出了正向引导,又强化了反向约束,对“应为”和“禁为”均有具细表述。

“《汇编》体现了现行法规制度中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用制度、文件条款一一梳理,回应了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具体问题,罗列方式清晰明了、简洁扼要,更有利于对照执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昌宁县纪委监委及时组织部室负责人专题学习《汇编》内容,干部监督室主任谈了学习体会。

目前,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启动了对《汇编》的学习贯彻,并进一步检视现行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符合发展实际等,在梳理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规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下一步,保山市将把落实好正负面清单与作风专项整治、净化政治生态、树立新风正气相统一;继续在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完善“不能腐”的机制、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上下功夫;以硬的作风树良好形象,以实的举措抓作风建设,以严的要求抓工作落实,以铁的纪律抓监督管理,全力构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闭环。(段珏鑫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