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三巡视组向陇川县委书面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

发布时间:2021-07-26 08:50:09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部署,2021年7月2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陇川县委书面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并对巡视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委第三巡视组指出,十届省委以来,陇川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围绕建设“边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绿色生态陇川、中缅陆水联动通道”的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但巡视“回头看”仍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在落实中央巡视、省委巡视整改方面存在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实、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和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二是在巡视“回头看”中新发现存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届省委十一次全会精神有差距、乡(镇)村(社区)两级换届选举工作有不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仍有短板、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漏洞、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三巡视组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奋勇争先,为陇川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二是强化使命担当,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委要主动融入“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对外开放,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三是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干事环境。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好警示教育,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四是抓好整改落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县委要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书记要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担起“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省委第三巡视组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以有力行动和明显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要从政治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新时代云南发展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责任;要强化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严肃换届纪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坚持党要管党,勇于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尤其是“一把手”必须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三是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决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要切实形成整改监督合力,要有效推动常态化长效化。

陇川县委表示,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巡视“回头看”问题,陇川县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认真整改。一是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感和主动性,我们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坚决贯彻整改要求,全力以赴推进问题整改到位。陇川县委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阮成发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第三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坚定的信念,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系统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全面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切实做到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推动“十四五”规划、“三个示范区”建设等各项工作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