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推进“阳光卫健”暨“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建设

发布时间:2021-09-09 16:10:54   来源: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要静下心、沉下身认真研究思考‘清廉医院’的内涵要义,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建设措施,深化措施落实,综合施治。让‘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理念和精神在推进建设中落地生根。”

……

近期,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对“清廉医院”建设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压实责任、督促推进。

今年,省纪委监委提出构建“清廉云南”的目标要求,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认真思考省卫生健康委在“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建设中的分量和引领作用,协同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多措并举监督推动省卫生健康委党组高标准、高质量谱写好“清廉云南”建设的卫生健康篇章。

高标准落实监督责任

为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建设,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督促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同步制定监督方案。抽调直属单位纪委干部组成检查组,对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责任处室开展“点穴式”监督检查,对建设活动统揽不够、缺乏合力,有的工作仍处于被动观望状态等问题及时发出《工作提醒函》,敲响警钟、压实责任。建议省卫生健康委站在民生部门的高度,把“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建设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职能任务摆进去、把行业责任摆进去,以工作实效体现省卫生健康委的政治担当和积极作为。同时,召开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座谈会。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专干)工作座谈会,明确职责任务,进一步激发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内生动力,打造“三级联动”监督“动车组”模式,形成合力。

严要求督促主体履责

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与省卫生健康委党政“一把手”、分管班子成员、部分医疗机构党政纪主要负责人就“阳光卫健”暨“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多次交心谈心,研究具体举措。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委内部处室局会、部分医疗机构纠正医疗系统不正之风暨清廉医院建设座谈会、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省级联席会议,多层级、多部门联动,找病灶、作解剖、开药方、提建议,研究制定“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建设活动方案。与此同时,召开委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汇报会,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驻委纪检监察组加强警示教育,通报1名处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典型案件、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编印《云南省卫生健康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真正用身边事让身边人受触动、警醒、知止。

“两责协同”成效显著——贯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阳光卫健”暨“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省第一人民医院建立“医院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科室行风监管员”四级网格监督格局,推动各级监督有机贯通,激活全面从严治党“神经末梢”;将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及医疗行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情况作为职称晋升、人才评审、岗位聘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科研立项、薪酬待遇、定期考核等重要依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对照马林昆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挖掘存在问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督教育提醒、制约和监督机制等方面查找薄弱环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省老年病医院开展廉政家访,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省妇幼保健医院把全院各科室廉政风险防控纳入日常动态管理,对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廉政风险点的公开公示,形成人人参与的廉政监督机制;及时向重大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发出预警信号,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变的腐败问题发生。省传染病医院根据日常监督、信访接待等情况,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通过提示谈话、批评教育、责令说明情况、限期纠正、调整工作岗位、依法查处等措施,进行警示提醒,及时整改修正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尽早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

下一步,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将持续督促配合主体履责,积极融入到主体责任行动中,以强有力的监督助推“阳光卫健”暨“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建设,为“清廉云南”建设贡献派驻监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