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贴身”监督 让派驻“探头”更清晰

发布时间:2020-06-15 11:20:37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为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管”的力度,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红河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切实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充分整合派驻监督力量,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

“我们通过主动融入监督单位,做到‘三个熟悉,三个紧盯’:熟悉监督部门业务,紧盯重点事;熟悉监督部门干部,紧盯重点人;熟悉监督部门职权,紧盯权力运行风险点,做到对监督对象底子清、情况明,为开展“贴身”监督工作打好基础……”

红河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加强与监督检查室、信访、巡察办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对驻在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实时监控、长期关注。一方面主动融入被监督单位,了解掌握被监督单位主要职能职责、管理模式和权力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各项制度规定,使监督工作不落空。通过列席被监督单位党组会议,进一步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进行“贴身”监督,掌握重点人和事。

强化派驻机构间横向联动,运用“2+1+1”捆绑式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加强州级派驻机构与13县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打破单兵作战的限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力量有效整合和高效调配,不断提升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实效。

个旧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做好日常监督以外,坚持在每个月月初,对当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进行分析和梳理,列出工作要点,制作成工作提醒,指导各单位开展好相关工作;在重要节假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开展交叉检查,提高了发现问题的精准率;紧盯被监督单位的“薄弱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列出翔实的问题清单,积极与单位主要领导沟通交流,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建立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联动协作机制,针对巡察、日常监督、专项督查、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驻在单位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列出问题清单并下发整改通知书,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照问题清单提出具有指导性的改进建议,将问题整改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深入其中分析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问题整改开展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到实处。(魏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