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建立纪律审查人才库 着力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0-01-16 15:24:15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解决“有编无人”的问题,河口县纪委监委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专业、技能、特长统计梳理工作,搭建“三类”人才库,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纪律审查人才库。着眼于入库人员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用性,设置硬性标准严格规范人选条件,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信访室和有关业务部室联合审核后从公安、司法等有关单位吸纳20名优秀人才,高标准组建“办案人才库”,对纳入“办案人才库”的人员基本情况、办案简历等进行登记造册,方便管理。实际办案中,根据需要,由县纪委监委统一抽调和安排“办案人才库”人员参与办案,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和工作优势。同时,定期组织“办案人才库”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或选派到上级纪委参与查办案件,“以案代培”促进办案人员的办案经验和水平提高。2019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05件,同比上升69.35%;立案42件,同比上升16.67%;结案33件,同比上升6.4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同比上升6.45%,工作质效得到提升。

充实“巡察人才库”。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从县纪委监委、组织、财政、宣传、审计等部门选调45名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优先选拔了法律、财会金融、工程建筑等领域内的专业性人才入库,进一步明确了“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的巡察工作原则和先培训后上岗的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巡察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序推进。根据个人专长量身定制“传帮带”计划方案,以老带新、以“长”促“短”,利用周例会相互交流学习、总结分享工作经验方法。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察工作表现情况,对“巡察人才库”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不能有效胜任巡察工作的第一时间进行调整。2019年以来,依托人才库开展4轮巡察,发现问题293个。

建立党纪案件审理助辩人才库。人员要求政治素质高、熟悉政策法规、能够坚持原则、处事公道正派、具备与审查相关专业知识,依据案件审理工作需要,从中挑选人员对案件审理过程中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进行保障,确保案件审理质量。2019年以来,依托“学思践悟大讲堂”,13名素质高、能力强、理论知识扎实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全委干部职工开展各类培训讲座13场次。(余猛  邓淋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