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持续深化改革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2019-10-02 08:13:35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三项改革”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全面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效。德宏州纪委监委积极主动适应改革新形势,加强协调统筹,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监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高效处置问题线索,真正实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实现监督范围全覆盖。州纪委监委自合署办公以来,将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监督对象从原来的1.6万人增加至5.66万人。注重干部队伍建设,制定《2019-2022年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规划》《2019年度州纪委州监委培训工作计划》,采取“请进来”“送出去”、选派培训、实践锻炼培训、网络教育培训等方式,围绕信访举报、执纪监督、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和执纪审查等业务工作开展全员培训,着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提升履职尽责担当能力;出台《德宏州纪委监委实行“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用好监察建议书,开展案件辨析交流,组织每月工作例会等办法,规范内部工作流程,建立权责清晰、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联动机制,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统一领导形成反腐合力。“2018年3月27日,德宏州办理首例留置案——州民政局军供站出纳祁波涉嫌挪用公款案;2019年6月13日,原瑞丽市公安边防大队政委杨明金涉嫌受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州纪委监委主动适应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新模式,会同州委政法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统筹指导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办法》等7项制度,明确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运行机制,瞄准靶向,精准出击,全要素试用“12+3”审查调查措施,确保了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工作的有效、无逢衔接,依法合力高效反腐。今年1至8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541件,同比增长43.12%;立案审查调查279件353人,同比增长5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4人,同比增长66.08%。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从调查受贿违纪违法线索入手,经过多方求证、顺藤摸瓜,迅速锁定行贿人员违法行为,通过整合线索,全盘推进,及时打开案件查办突破口,既严肃查处了德宏州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刚和杨从品收受企业礼金的问题并将其涉嫌受贿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又同时对行贿人采取留置措施并以涉嫌行贿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的顺利查结得益于州纪委监委“查受贿倒查行贿、查行贿不放过受贿”的双向查处机制。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过程中,留置措施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对受贿行贿双方同步采取留置措施,有效缩短行贿人员回避调查、隐匿证据的时间和空间,行贿受贿的细节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相互印证,迅速瓦解涉案人员之间的攻守同盟,缩短取证周期,节约调查成本。”“双向查处机制”实现了对受贿行贿人同步发力、共同打击,坚决铲除腐败问题滋生土壤,让“围猎者”付出沉重代价。今年1至8月,该州已对18名非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此外,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德宏州向全州56个乡镇(街道、农场)派出监察室56个,配备监察人员162名,实现了全州监察监督全覆盖。今年1至8月,德宏州56个乡镇(含5个农场、1个街道办事处)共查办案件60件70人。(陆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