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旁听庭审 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能力

发布时间:2019-09-18 08:03:08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及金额无异议,但认为指控被告人涉嫌贪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行事实不清......”

“被告人具有非法占公共财物的主观故意、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超越职权乱作为、让他人套取公款后以单位名义发放加班费等行为,证据充分......”

近日,丽江市交警支队原党委书记、原支队长李某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公开审理,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就案件的证据展开唇枪舌战,针对李某的行为是否涉嫌受贿罪以外的罪行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在旁听席上,该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等三十多位纪检监察干部在认真倾听。

“庭审过程是对纪委监委人员办案业务水平的检验过程。通过看庭审摆证据、驳证据,检验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客观真实性,给予办案人员启发,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市纪委监委分管案件负责人表示。

“案件的顺利办理离不开我们平时在业务学习中注重纪法贯通、法法弦接的业务学习,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调查取证中出现的瑕疵,并在实践运用中不断总结提升。”案件审查调查组组长说道。

“通过办理该案和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证据‘三性’的重要性,亲身体会了严密的执法程序和环环相扣的证据材料在执法办案中的重要作用,这对我们今后把好案件移送出口,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起到了指导作用。”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道。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纪委监委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这“两把尺子”贯通起来使用,注重把干部业务素养的提升放在重要位置,通过邀请业务能手讲课,将纪检监察干部送出去培训、参与办案等学习并发挥种子教员作用,采取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学习纪法业务知识,提升当前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水平和证据意识,掌握法律业务知识,打造纪法兼通干部队伍。

“要通过方式多样的培训学习,让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每一次调查核实,都要体现法治化、规范化要求,使各项工作合规合纪合法,做到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道。(黄美  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