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划出履职“跑道” 向乡镇派出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9-07-11 08:11:08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日,为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红河县13个县监委派出乡镇监察室相继挂牌成立,标志着该县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工作迈出新步伐,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得到了具体落实。

该县及时出台了《红河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室的实施方案》,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主要职责、监察对象、监察权限、管理监督、监察联络员等制度六个大的方面对派出监察室工作予以明确。同时,《实施方案》在落实省委、州委有关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细化提出时间表和任务书,配套制定监察职责及权限清单,加强对基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制约,不断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根据县监委的授权,乡镇监察室履行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可以对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县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室,划出履职‘跑道’,将处于监督盲区的人员管起来,是将监察全覆盖到基层‘最后一公里’的有效举措。”县监委负责人谈到。

据悉,该县按照“勤俭节约、便于工作”的原则,协调派出监察室各驻点乡镇,为每个监察室调剂办公用房、配备办公桌椅等办公用品,为监察室迅速开展工作提供坚实后勤保障。(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