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成立法律人才专家咨询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6-10 08:04:49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景洪市纪委监委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成立法律人才专家咨询委员会。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依法办案、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的又一重大举措。

为确保委员会规范开展工作,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成立法律人才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分工,清晰职责,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及相关会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由市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担任,下设副主任、委员。

《方案》明确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委员从景洪市人大、市纪委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机构中选聘,综合考虑选聘人员政治素养、专业素质等多方面因素,层层严格把关,择优选用,集思广益,充分发挥法律专家的专业优势,为纪委监委办案释疑解惑,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

《方案》要求,健全运行机制。从确定咨询议题、方案制定、工作开展、委员意见等方面入手,规范机制运行,咨询事项由办案部门提出,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审定,排除不在咨询范围内的议题后制定咨询方案,通过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或者专门会议等方式开展咨询工作,专家意见汇总报领导审批后反馈到办案部门作为参考。该机制的健全,进一步推进了法律人才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景洪市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提供坚强的法律后盾,确保各项监督工作有序高效运行。(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