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监委成立以来共立案调查11件11人

发布时间:2019-01-13 08:14:59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8年,江川区监委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察,积极探索纪法、共立案调查11件11人,给予政务处分8人,办理留置案件3件3人,有力惩治了腐败,取得了良好的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

聚焦深化改革,全力推进纪委监委高效运转。圆满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巡察机构改革工作,设立区委巡察组4个、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12个、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12个,并在6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专员,设立乡镇(街道)监察专员办公室,聘请村(社区)廉情监督员64名,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聚焦能力建设,干部队伍综合素养不断提高。立足新职能、新任务、新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党纪法规。修改完善机关学习制度,实行周一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认真组织参加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类培训会和培训班18期;积极组织开展纪检监察转隶融合业务培训班13期;抽调执纪审查一线干部17人次到省、市纪委监委协助工作、跟班学习,推动干部思想和转变和理念融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实战本领。

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认真履行监察法赋予的权力,依法行使监察调查权,强化与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纪法、法法衔接。严格遵循问题线索三级集体排查机制,对检察机关移交的案件线索逐级逐件梳理排查。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等方式落实监察全覆盖要求,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线索、调查取证、纪律审查及政策运用能力。在办理的3件留置案件中,依法正确运用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扣押、搜查、勘验检查、留置10项调查措施。(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