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使用各项调查措施852次处分54人

发布时间:2019-01-09 07:47:34   来源:红河州纪委

个旧市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中,积极探索实践,高效务实推进工作。监委成立以来,使用各项调查措施共852次,立案63件,处分5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1+1>2”的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强化执纪审查业务学习,通过以老带新、以案代训、一对一“传帮带”等方式对监察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原文学、深入学、反复学,补齐业务短板,坚决用好党规党纪、法律“两把尺子”,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让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既懂纪又懂法的合格干部,把依纪依规依法办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到执纪审查调查的全过程,树立“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的理念,不断总结积累实战经验,准确把握标准尺度,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依法办案、依法履职的能力。

抓好问题线索移送处置工作,加大对移送未办结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明确专人负责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可以实时把控、实时监督。积极实践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相关场所建设、制度建设、硬件保障、队伍保障,做到严格规范使用留置措施审批权限,规范工作流程。

在留置工作中,市纪委监委严把安全关,加强对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协调公安、医疗等部门参与相关工作,明确审查、陪护、值班、医务、后勤等人员安全责任。执纪审查谈话切实做到场所使用程序化、谈话管理规范化、工作人员专业化,对谈话过程做到全程录音录像和相关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推进到哪里,安全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魏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