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依纪依法履行监察调查职责 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19-01-08 07:47:19   来源:红河州纪委

监察法颁布实施后,元阳县纪委监委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实践。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依照监察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确保案件办理依法依规。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组织学习监察法,就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督调查处置措施运用、工作程序等方面开展大讨论大交流活动,真正学懂弄通监察法,使全县纪检干部在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过程中能够科学运用谈话、讯问、询问等12项调查措施。

“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身处监督执纪监察第一线,更应该学深学透监察法,为今后工作严格执行监察法奠定基础。”县监察委委员、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

在查办首例留置案件过程中,共采取了询问、讯问、查询、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坚持“一事一审批”的工作原则,对查办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察委请示汇报,对立案审查、调取证据、留置措施等关键环节和工作流程进行细化,确保措施适用无误,查办依法有据。

自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县纪委监委共使用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扣押、搜查等调查措施487次,留置1人,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初步取得“1+1>2”的改革成效。(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