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将学法用法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18-12-11 07:48:12   来源:大理州纪委

监察法实施以来,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将学习贯彻监察法纳入经常性工作,率先学习、带头贯彻,督促指导各党组织主动学、深入学,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监察调查处置工作,切实将学法用法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抓好学习示范,将学法用法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纪检监察机关示范带头学。大理州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及时梳理监察法修订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形成传达提纲,在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2次集体学习会议以及州纪委常委会、州监委扩大会议上进行专题传达学习,6名参学代表分别作了学习心得交流。州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监察法宣传月”、监察法知识测试、播放自制的监察法视频短片等活动,充分运用“一网一刊一微”对监察法进行宣传和深度解读。州纪委监委向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送监察法、监察法释义等书籍共3000余册,要求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学、深入学。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各党支部以及各派驻机构均采取集中学习、讲授党课、干部讲坛、“互联网+”、微信平台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12县市纪委监委将学习监察法纳入县纪委常委会及监委会会议议程,在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基础上,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小组活动为载体,谈心得、谈运用,一线办案同志以临时党支部为平台,认真分析研究正在办理的案件,参照监察法对疑难问题展开分析研讨,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巍山县纪委监委印制2万份监察法宣传资料发到乡镇及村,宾川县电视台连续刊播《带你了解监察法1至9集》视频资料30期,弥渡县纪委监委录制视频短片《监察法来了,你是监察对象吗?》在县电视台定时播出。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积极主动学。大理州委理论中心组及州委常委班子及时组织学习监察法,并开展了学习讨论活动。全州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党组织班子成员带头学、主动学、深入学。各级各部门采取理论中心组研讨、党校宣讲、党组织书记讲授廉政党课、学法考试等方式,将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延伸至“最后一公里”。漾濞县委将监察法纳入十二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在年度第四期“常委讲坛”上,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就监察法重点内容向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解读。宾川县采用专题学习、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微信转发等形式,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监察法,并将其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学习研讨。

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工作

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监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转隶方案,扎实推进人员转隶、机构设置、线索移交、资产划转、后勤保障等工作。今年2月,州级和12县市全面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州县市监察机构全面组建完成。全州监察对象从改革前的3.8万人增加至12.8万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积极推进全州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州级2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派驻纪工委全面进驻,12县市共设置189家派驻机构,实现对80家州级部门、735家县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强化对监察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州纪委监委共派出6个工作组对12县市开展检查,州纪委监委29个派驻机构对监督的州级单位及其州属企事业单位开展检查。通过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和总结工作分阶段进行,对存在监察法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及监督检查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

开展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制度。州、县市监委成立以来,共使用“12+3”项调查措施中的11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健全完善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相关配套制度,按照监察法规定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全面清理乡镇县管干部执纪审查空白点。(艾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