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多措并举力促监察法学习宣传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8-07-06 07:59:15   来源:玉溪市纪委

“依照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均属监察的对象,村(社区)级组织中各位班子成员都要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做到清正廉洁……”这是红塔区纪检监察干部到凤凰街道灵秀社区开展监察法宣讲的一幕。

监察法出台后,红塔区纪委、监委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多形式全覆盖深入学习宣传监察法,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除了在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监察法学习外,还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监察法宣讲小分队,以监察法六类监察对象为目标,分行业、分领域地开展精准宣传,走村入户、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在各乡镇(街道)人员集中的集贸市场、文化广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监察法。应用互联网、微信、宣传册、微党课等形式,及时开通“监察法直通车”,将监察法的声音传递到基层一线,帮助基层各行各业的广大干部群众全面深刻领会监察法的精神,确保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学深悟透,强化学习效果。全区各级各部门把深入学习监察法作为当前重要的任务之一,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会、党员组织生活、职工大会等学习内容,学习后要组织监察法知识考试,对干部职工进行监察法掌握情况进行检测。利用“红塔区政务网”“红塔区发布”“青春红塔”等关注度较高的微信网络平台,组织全区网民积极参与监察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将监察法学习内容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培训必讲课程,力促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学深悟透,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丰富载体,注重延伸。为全区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及各乡街道、村(社区)书记主任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等系列学习辅导用书。同时,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尤其是国有企业、教育医疗系统等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监察对象进行监察法专题学习,切实使监察法学习宣传延伸到基层村组,覆盖所有监察对象,进一步树立纪法高压线,让监察对象知敬畏、有所止。

全面普及,助推基层反腐。将学用监察法与着力惩治“蝇贪”、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密结合,与深化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密结合,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与区委“三抓三保”工作相结合。围绕清理整治农村集体土地和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工作,积极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督力度。(孟惠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