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监委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发布时间:2018-12-10 07:48:11   来源:普洱市纪委

“按照《监察法》第五十三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规定,我代表西盟县监察委员会向西盟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请予审议。”近日,西盟县监察委员会首次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县监委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报告指出,西盟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以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合理安排转隶人员,加强干部培训,推进人员、工作全面融合;推动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将全县6类人员4371名干部纳入监察范围,比改革前的监督对象增长44%;建立健全纪法衔接制度,规范审查调查措施和工作流程,全要素试用12+3项调查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县监委要依法行驶监察职权,加大监察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特别要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治理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在听取县监委和调查组工作汇报后,与会人员就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和县监委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讨论,并就进一步积极探索改革实践、加强宣传警示教育、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基层群众身边腐败治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我们监察机关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监督的,更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确保改革后国家监察权能够高效顺畅运行。”西盟县监委主任表示。(陈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