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依法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01 07:45:32   来源:丽江市纪委

“根据监察法第五十三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规定,我代表华坪县监察委员会,向华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近日,华坪县监委主任代表县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会上,县监委主任汇报了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全面概括了县监察委员会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和举措。

华坪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稳妥审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行使监察法赋予的职权,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科学配备干部推进人员融合,合理设置机构推进职能融合,规范运用调查措施推进案件查办,凝聚反腐力量推进纪法衔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监察机关自我监督等,突出主责主业,切实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截止目前,立案审查46件56人,47人受党纪政务处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采取留置措施1件1人,为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作出了积极贡献。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既是贯彻落实监察法的要求,也是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华坪县监委主任表示,要对标监察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把监察机关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卢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