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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人”终陷囹圄——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伟违纪案例剖析

发布时间:2017-10-14 08:57:26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6年7月末,一则“张伟被检察院带走了!”的消息在边城腾冲炸开了锅。听说张伟被带走调查,群众为之拍手称快。

经查,2011年至2016年,张伟在担任猴桥(腾冲)边合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兼猴桥镇党委书记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72.4万元。2017年1月22日,保山市纪委给予张伟开除党籍处分。3月2日,保山市监察局给予张伟开除公职处分,同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违纪所得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为一己私利,张伟对高压反腐态势置若罔闻,不惜顶风违纪以身试法,屡禁屡犯,最终必自食贪欲苦果。

嘴上讲慎欲却与老板勾肩搭背

“要慎欲,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千古名遣训,也是人生真实写照,人人能有欲望,但要有度,要节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勤奋和汗水来来获取钱财,而不是滥用权利来取财,这样的人生才是安逸的人生、才不是胆战心惊的人生。”这是张伟在悔过书的陈述。

当欲望的大门打开了一条缝,便如毒藤种子在心里生根发芽,在无餍的浇灌下肆意疯长,渐渐将责任、道德、良知缠绕遮蔽,只剩下无尽的贪婪。

翻看张伟的卷宗,他第一次尝到“甜头”是在2011年底。张伟在任腾冲市芒棒镇镇长期间,工程老板李某在芒棒镇实施龙口田异地搬迁项目。张伟应李某邀请到其在腾冲县城的工地吃饭,饭后李某开车送张伟回家,在其家门口以拜年为名,送给张伟人民币2万元。收了钱,在张伟的“关照”下,李某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领到了工程款。原本是份内的工作,张伟却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利为自己牟取私利,并从此结交上李某这个“财神”,在贪婪腐败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中央三令五申严惩腐败行为,反腐力度空前,政治生态得以净化。各级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对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贪腐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然而被欲望驱使被贪婪蒙蔽的张伟,丝毫不收手不收敛,仍然做着权钱交易的勾当,并且胃口越来越大。

2015年,张伟时任保山市猴桥边境经济合作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兼猴桥镇党委书记,他与自己的“财神”李某依旧保持着“亲密”的关系。这年春节,张伟在自己家中收下了李某送予的20万元人民币。后张伟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先后将猴桥胆扎社区寨头组新农村建设项目等4项工程安排给李某实施。同年7月,李某又送给张伟30万元人民币,后张伟通过虚列工程的方式冲销了猴桥镇拖欠李某的工程款90万元。张伟挂着领导干部的头衔,却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嘴上喊着反腐倡廉,暗地里却肆无忌惮收受贿赂,知法犯法,当两面人,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嘴上讲慎权却大搞以权谋私

张伟在悔过书写道:“要慎权,要牢记权力来自于组织、来自于人民,一丝也不能懈怠,要慎重用权,要把权力用在老百姓的所思、所想、所盼上,而不是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和资本,作那些组织要求不能做,群众不期盼的事。”

张伟自1997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腾冲县委组织部任干部监督股副股长、股长、副科级组织员,又在乡镇任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副乡长、乡长、镇长等职,可以说资历深厚,阅历丰富。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张伟没有把心思用在如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上,而是为满足自己对金钱几近变态的欲望,把手中的权利当做筹码,漫天要价,明目张胆受贿索贿。

2015年底,腾冲某企业老板王某来到张伟家中,为感谢张伟在企业生产发展上提供帮助,送给张伟“大重九”香烟两条,现金2万元,张伟“笑纳”了;张伟到猴桥镇工作后,安排采取邀请方式,将集镇绿化工程交由个体户杨某实施。2015年3月,杨某为表示感谢并请求及时拨付工程款,送给张伟人民币3万元,张伟也“笑纳”了,钱收下后及时安排拨付了工程款。

除了心安理得收受“感谢费”外,张伟还恬不知耻公然索贿。2013年,张伟让工程老板邵某到家中建盖休闲凉亭和改造卫生间,价值3.9万元,装修完工后,张伟没有付给邵某工程款。2014年初,张伟到邵某儿媳的红木家具店挑选了一组红木家具,价值11.5万元,也未付家具款。名为买实为要,如此“空手套白狼”的游戏,张伟玩得不亦乐乎。

对于向张伟行贿的人来说,他收钱办事,安排项目、及时拨付工程款,说到做到,是个“讲信用”的人,而这一切,张伟都是以出卖自己的人生和前途作为代价。

嘴上谈忠诚却时常瞒天大谎

“我近年来由于自身放松了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改造、思想认识的滑坡,导致在工作中出了很多问题,给组织上带来了许多麻烦,同时也影响了家庭。”这是身陷囹圄的张伟在悔过书的忏悔。

对党忠诚老实,这是党章对每名党员的要求,也是每名党员面对党旗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张伟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全然将党的要求和自己的承诺抛之脑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文停止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2015年4月,任保山市纪委领导到腾冲市调研,看到猴桥镇正在实施政府车库建设,向张伟问起原因,张伟谎称就以该项目是为了拓宽道路,建设宣传栏为自己开脱。一个谎言需要更多谎言去完成,2015年6月中旬,保山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安排调查组到猴桥镇对车库建设问题进行调查,张伟自知部分班子成员不同意车库建设,猴桥镇只有1次班子会议研究,招标程序也不规范,为掩盖个人决定该项目建设的事实,便安排时任猴桥镇副镇长王某某、党政办负责人李某某,对猴桥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记录作篡改;安排时任猴桥镇人大副主席余某某与该镇人大代表杨某某联系,伪制了一份“关于镇政府门口集镇道路建设”的人大代表建议卡;同时以“人大代表建议,班子集体研究,公开透明招标,依规合法建设”为主要内容向调查组书写情况说明并向调查组提供了辅证材料。对组织如此,对同事亦然,同事眼中,张伟更是脑袋灵活,演技一流,谎言可以脱口而出,不假思索;出了问题,善于找各种理由,且合情合理,不出破绽。纪网恢恢,假的永远真不了。

张伟拿着公职人员的俸禄,戴着领导干部的“帽子”,思想上、行动上表现出来的却是“商人”的行径,把手中的权力当商品交易,满足自己对金钱的狂热追求。在工作中,他还违反组织纪律,独断专行,对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规定置若罔闻,几十万上百万的工程由他一人说了算。

张伟的独断专行还体现在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上。2015年4月,猴桥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由副镇长尹某负责河道及公路绿化工作。同年5月,研究制定了《猴桥镇腾密公路沿线古永河两侧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并决定先行试种公路沿线双向500米,河道双向500米,共1公里,再根据试种情况进行工程预算。5月底,试种1公里结束后,副镇长尹某电话向张伟汇报,张伟在未经班子会议研究的情况下,安排尹某将其余路段、河道全部种完。尹某按照张伟安排,增加实施了16公里绿化工程量。经竣工结算,该工程结算总价246.76万元。

张伟违反集体领导制度,把自己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个人说了算,搞个人专断,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集体领导原则根本对立,使集体决策大都走了形式。无视党纪法规、滥用职权中饱私囊,最终张伟身陷囹圄。

嘴上谈爱惜却贪婪无视幸福

张伟在悔过书有这么一段悔过,值得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深思:“要爱惜家人、爱惜自己。人工作生活的出发点无非就是要让家人好过一点、让自己有成就感一点,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自重自爱的基础上。否则一旦自己身陷囹圄,走错路,做做事时带给家人的是更多的痛苦,带给自己的是更多的自责和后悔,还谈何爱呢?”

在忏悔和反思中,张伟找到了公权与私利的分水岭,但这种悔悟来得太迟了!他本来有过很多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他都视而不见。身为纪工委书记,是接触贪腐警示案例最多的,那么多活生生的例子都没有敲醒他,侥幸心理作祟,总认为反腐是反别人的,离自己很远。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钱收了,事也办成了,大可相安无事,谁料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来路不明的金钱拿在手上最终会变成铐住双手的枷锁。

张伟在悔过书中用到了“胆战心惊”四个字,可以想象,收了不该收的钱,做了不该做的事后,数个担惊受怕的日日夜夜,身心饱受折磨,再多的钱能买到幸福快乐、心安理得吗?一旦东窗事发,收缴违纪所得,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用自己的人生、前途和家人的幸福做赌注,实在是得不偿失。

贪欲一起,祸害无穷。一个人贪婪失去节制,迟早要招致大患。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用权讲官德,交往有原则,必须常思贪欲之害。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必须分清合情合理的欲望和情理不容的贪欲之间的界限,在运用权力和交往活动中,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常思贪欲之害,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保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