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7-07-22 07:47:54   来源:德宏州纪委

7月20日下午,德宏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17年第2次集中学习。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主持学习并讲话。

德宏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随机抽签和点名发言的方式进行了脱稿讨论。

“新修改的《条例》上升为党之利剑、国之利器,是基层巡察的‘尚方宝剑’,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条例》突出政治性、全覆盖,突出干部选拔、意识形态、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要研究制定脱贫攻坚巡察‘清单’,把‘门外汉’变为‘精务通’”“要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政策法规‘宣传员’、问题线索‘管理员’、对内对外‘协调员’、监督执纪‘监督员’、从严治党‘服务员’。”被随机抽签、随机点名的州纪委常委,派出机构、机关部门负责人围绕集中学习主题,谈学习感悟、提贯彻意见、表落实决心。

德宏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要聚焦脱贫攻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巡察重要内容,有的放矢,制定脱贫攻坚巡察“清单”,提高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时效性。

会议指出,新修改的《条例》体现了“三个增加”,即:增加范围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增加党的十八大以来理论创新成果;增加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违纪案件反映出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迅速掀起学习热潮,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党规知识常态化测试等多种形式,带头学深学透;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条例》的最新精神落实到巡察工作中。

会议强调,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彻底净化政治生态的重大意义,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按照省委和州委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紧盯时间节点,确保所有整改问题落实到位;要坚决正风肃纪,突出重点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回复意见、专题研究反馈意见等工作机制,严把廉政关口;要在纪检系统内部首先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决防止“灯下黑”,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响。(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