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红线”不可触碰 宁蒗县人社局原局长杨文春违纪案剖析

发布时间:2016-03-02 10:14:28   来源:丽江市纪委

公是公,私是私,公私要分明。但杨文春在公务活动中公私不分,公务活动中借支公款,不及时核销账务,处理暂借款;失职,对单位财务疏于监管,造成单位大量借支款长期不及时核销,违反规定。

2014年1月至12月,杨文春同志担任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在开展公务活动中,先后10次向单位借支公款147500元,不及时按规定核销所产生的公务费,处理暂借款,直到2015年8月4日才按规定正常核销76450元,2015年9月2日以现金方式归还单位财务75000(其中含毛伟借支款3950元);2014年1月至12月,杨文春同志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财经纪律意识淡薄,履职不到位,对单位财务疏于监管,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职工在公务活动中借支公款达40笔334984元不及时核销,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直到2015年9月才按规定核销所产生的公务费,处理暂借款,正常核销 179500元,现金归还 155484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县委常委会2015年12月15日批准,给予杨文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杨文春是一名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干部,通过多岗锻炼,成长为县人社局局长,理应兢兢业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慎权、慎钱,公私分明,心存敬畏,但因公私不分,触碰纪律“红线”,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自我要求不严,纪律意识淡薄,心无敬畏,随心所欲。职务升迁了,没有意识到这是组织对自己的信任,在工作中,不认真思考如何履好职,如何报答组织的信任,而是认为自己终于扶正了,现在再没有人管我了,我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莫视财经纪律,公务活动中公私不分,公款借支了不及时核销账务。

放松监督和管理导致覆水难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树欲静,而风不止。杨文春涉案违纪并不是偶然,而是堆积效应。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势,工作不扎实,监督管理滞后。作为“一把手”本应带头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却在公务活动中带头违反财经纪律,借支公款后不及时核销账务,处理暂借款,致使局职工人人都效仿、复制,公务活动中借支公款,却从来不核销账务,造成单位出现大量借支款长期不核销,单位财务就象断线的风筝无人问、无人管。

权力掣肘,机制发挥不了监督、钳制作用。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权力的阳光运行。宁蒗县人社局在实际工作中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大家都充当好人,发生在身边的事不管不问,随大流,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

案件启示

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管理。本案告诫我们,只有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真正发挥权力掣肘作用,进一步细化权力堵塞管理漏洞,才能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查找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绷紧主体责任弦,在实际工作中不仅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身边的人和事,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督促纠正,防微杜渐。

加大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身教胜于言教,追责一人震摄一片,有案不查,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约束力,监督更没有震慑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纪的,既要给予纪律处分,又要追缴其违规获利;对构成违法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