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6-04-29 08:07:53   来源:昭通市纪委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昭通市纪委于4月26日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水富县政协原副主席狄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8年至2013年春节期间,时任水富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的狄芳,收受他人礼金2万元;其还涉及其它严重违纪问题。狄芳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

2.永善县地税局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3年1月至6月,永善县地税局违规购买154772元土特产用于单位间协调工作。永善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秦治海,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3.昭阳区大山包镇中心校原校长崔刚权私车公养问题。2009年9月至2014年9月,时任昭阳区大山包镇中心校校长的崔刚权,在该校报销其个人私车油费13581元。崔刚权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常态化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公款购送节礼、公款宴请吃喝、公款旅游度假、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明察暗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有多少就处理多少,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屡禁不止、禁而不绝,多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地方或单位,要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克服侥幸心理,自觉遵守纪律,弘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