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6-02-17 08:36:2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扭住“四风”不放,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言出纪随、寸步不让。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通报2起公车私用等典型问题。

1.西双版纳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罕文荣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4月至9月期间,罕文荣利用其担任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的便利,多次驾驶本单位公务车辆办理私事。罕文荣在接受组织谈话后,退赔了相关费用。经西双版纳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给予罕文荣党内警告处分。

2.勐腊县政协副主席兼勐仑镇党委书记何良长期占用企业车辆、接受礼品等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7月,何良在任勐仑旅游度假区党委书记兼勐仑镇党委书记(副处级)和勐腊县政协副主席兼勐仑镇党委书记期间,长期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并接受为车辆所充值的油费7000元;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6200元。经西双版纳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给予何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收礼金。

作为党政“一把手”,本当率先执行党纪党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但以上2起典型案例,却对中央、省委、州委多次重申的纪律和规矩要求置若罔闻,特别在十八大以后,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专题教育中,全州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后仍不收手、不收敛,公然顶风违纪,严重败坏党的事业和政府形象,严重危害党群干群关系。

通报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春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从通报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正风肃纪放到全盘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管党风、严纪律的重大责任。全州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正确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做到不开“后门”,不留“暗门”,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决不让党规党纪成为“纸老虎”“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