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6-01-25 16:43:05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为认真落实好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省纪委对近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五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并对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提出了要求。五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文山州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韦成世因贪污、挪用医保基金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保山市腾冲县荷花镇雨伞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张仕多因挪用集体资金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怒江州兰坪县兔峨乡大麦地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要全等3人私分、截留低保资金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被私分的低保资金全额追回。

4.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青树社区居委会原主任陶圣明因截留挪用廉租房等公款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曲靖市会泽县畜牧兽医局火红乡畜牧兽医站原站长夏显著伙同他人套取、私分畜牧补贴资金,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党风政风有了明显好转,得到人民群众的赞誉和好评。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识不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基层党风政风建设的任务依然严峻,需要全省上下坚定信心、加倍努力,把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推动基层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

通报提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了民生专项资金,影响了干群关系,损坏党和政府的形象,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加强对扶贫、救灾、社保等民生领域项目和资金的监管,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政治上明白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加强基层监督,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强化问题线索梳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严肃问责失职渎职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不断释放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