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贪腐难逃法网 ——怒江州社会保险局原局长木培龙渎职、受贿案

发布时间:2014-11-04 10:55:05   来源:怒江州纪委

木培龙,男,1969年1月生,纳西族,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人,大学文化,1988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l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 年7月至2011年5月19日任怒江州医保中心主任,2011年5月19日起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州社会保险局局长。2012 年7月12日被怒江州纪委采取“两规”措施,2012年8月3日解除“两规”措施,同日移送怒江州检察院。2013年3月1日怒江州纪委对木培龙作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同日,怒江州监察局对木培龙作出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决定,5月10日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木培龙有期徒刑10年。

滥用职权,致使违规医院套取大额医保

位于怒江州泸水县六库镇兴源路5号的怒江州六库王和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专科医院是一家冒用昆明王和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专科医院的院长王和之名成立的没有医生、护士和医疗设备的民营医院,法定代表人是王和,而其实际经营负责人则是沈诵福。然而就是这么一家“冒牌”医疗机构却在很短的时间内经怒江州卫生局批准成立和审批为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定点医院准入审查是非常严格的,涉及医保的部门较多,医保统筹基金涉及环节较多。那么,沈诵福为何能顺利打通层层关节骗取医保资金呢?这其中,木培龙扮演了重要角色,其作用不可小觑。

2007年6月16日,六库王和医院负责人沈诵福向怒江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申办材料,申请将“六库王和医院”列为定点医疗机构,时任州医保中心主任的木培龙负责“六库王和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工作。

在审核“六库王和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专科医院”申报定点医疗机构过程中,木培龙违反规定处理公务,明知该医院不具备定点医疗机构条件和缺失必备申报资料的情况下提交局务会讨论,并在讨论过程中隐瞒了该医院的真实情况,提出同意列为定点医疗机构的意见,使局务会作出同意将该医院列为医疗保险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错误决定。

木培龙的玩忽职守行为为沈诵福违法捞金打开了方便之门。从2007年9月至2012年3月21日,沈诵福通过办理虚假住院手续,冒用王和之名开处方笺,虚列住院单据、住院天数,虚开处方药,虚报床位费等手段从州医保中心违规报销住院费2011318.50元,其中包括王和医院在州医保中心违规套取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975952.50元、工伤及离休人员住院费22670元和2008年暂扣款12696元。

2013年4月26日,沈诵福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50万元;该医院员工何水宅因合同诈骗罪被处罚金5 万元。

贪欲难填,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

2007至2012五年间,木培龙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从开始的几百到后来的几万甚至到主动向他人索贿,一次次的伸手却难填其无底贪欲。

来者不拒,贪婪嘴脸尽显无遗

收受六库王和医院负责人沈诵福人民币共计3.6万元。2008年6 月至2011年5月,六库王和医院负责人沈诵福为了在州医保中心报销医药费时方便、快捷,每次到州医保中心报销医疗费用时都向木培龙行贿,共30多次,计人民币3.2万元;2009年至2012年,沈诵福在每年春节前都以拜年的名义给木培龙送钱,共四次,计0.4万元。

2007年下半年,东骏大药房六库加盟店负责人周兴盛为了得到报账等方面的照顾,借木培龙搬家之机送给木培龙人民币1万元。

2007年至2012年期间,怒江州泌尿医院负责人刘志勇为了在医保中心报销医疗费时方便、快捷,在中秋、春节前到木培龙家分8次送给木培龙人民币共计1.6万元。

收受博爱医院(原怒江民族医院)的负责人刘春发、游金付、李志雄人民币2万元。

收受怒江州民政精神病医院院长杨文昌0.4万元。

2009年至2012年期间,怒江州中医院为了在医保中心报销医药费时及时报账,中医院财务科科长杨江银以过春节、中秋节的名义分4次送给木培龙人民币共计0.8万元。

明借暗贿,疯狂敛财再出新招

2010年下半年木培龙想买车,借口其弟木培武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以“借款”的名义向东骏大药房六库加盟店负责人周兴盛索贿8万元,周兴盛于2010年11月4日从其工行卡转账8万元到以木培武名义注册的工行卡上,几天后,木培龙觉得数额太大,就从卡支取2万元还给周兴盛,而余下的6万元则存放于卡上,直至2011年12月用于购车。木培龙买到新车后,又以新车落户费不够为由,再次向周兴盛以“借款”的名义索贿1万元。

以权谋私,以买为名横行强占

从2007年开始,木培龙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占用怒江州泌尿医院负责人刘志勇私车(车牌号为云Q07136的昌河牌爱迪尔轿车),一年多后,木培龙意识到影响不好,就向刘志勇提出购买该车,刘志勇同意后,木培龙拿了车辆资料及刘志勇身份证复印件到旧车交易市场对车辆进行评估,当时评估价为2.1万元,两人商量好车价2万元,后车辆过户到木培龙名下。然而直至2012年案发,木培龙仍未支付车款。  

贪欲如病毒,一发不可收拾。2007至2012年间,木培龙受贿、索贿,甚至强占他人用车,违法所得共计18.4万元。

启  示

木培龙案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报销医保费用原本有着严格的程序和要求,但在这起案件中,一家无医生、护士和医疗设备的“三无”民营医院竟能如鱼得水、为所欲为,以各种手段违规套取巨额医保基金。医疗保险这一惠及百姓的惠民政策为何频频走样?这无疑与医保行业的“潜规则”不无关系,与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淡化、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不无关系。

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木培龙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理应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但在担任州医保中心主任期间,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构成受贿错误。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也毁了自己的前程以此为戒,无论官职大小、处于哪个岗位,领导干部都应有一种“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稳定一方”的责任感,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不辱使命。只有强化责任意识,才能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谋,才能展现自我价值,实现人生理想,才能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领导干部要铭存敬畏之心。“敬畏”从字面理解就是既敬重又畏惧。领导干部因其工作的特殊险,往往被人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工作上备受尊重,生活中礼遇有加。但是,对社会和干部群众的这份特殊“尊重”和“礼遇”,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敬畏之心,不为“声色诱惑”迷眼,不为“糖衣炮弹”击倒,不为“溢美之辞”捧杀。当一个人有了敬畏之心,做事就有了尺度,行为就有了规范,就会自觉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

医保基金监管巫待加强。透过这起案件,我们可看到医保行业“潜规则”源于制度无力,致使一些医疗服务机构和医药经营单位甚至政府主管部门及医保经办机构内部人员把医保基金当成了“唐僧肉”和“生财之道”,医保基金存在严重的支付风险,一些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表现突出,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亟待加强。